央廣網北京4月20日消息(記者馬闖 劉芳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和報紙摘要》報道,劉漢、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,自3月31號以來,分7案在湖北咸寧依法公開開庭審理。其中,劉漢等10人案昨天上午結束了法庭辯論,劉漢等10名被告人做了最後陳述,審判長宣佈休庭,法庭將依法擇期宣判。至此,劉漢等36人涉黑案歷經17天審理,一審全部休庭。14-4-20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>>>尚為音視頻播放器
  在劉漢等10人案的法庭辯論階段,公訴人圍繞被告人劉漢等人行為構成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指出,從組織特征來看,劉漢等人的涉黑犯罪組織人數眾多,有明確的組織者、領導者,骨幹成員基本固定,組織結構穩定。從經濟特征來看,該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大肆斂財,並用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。從行為特征來看,該組織非法持有大量槍支、彈葯,以暴力、威脅或者其他手段,暴力抗法、為非作惡、欺壓群眾、草菅人命,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。從非法控制特征來看,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並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和縱容,稱霸一方,在四川省綿陽、廣漢、什邡地區和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,嚴重破壞經濟、社會生活秩序。
  被告人劉漢在辯論中仍以“不知情”“與自己無關”“未組織、領導過犯罪組織”等否認起訴指控。隨後,被告人劉漢的辯護人圍繞劉漢是否構成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等罪,以及本案的法律程序等問題發表了辯護意見。其他9名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(集團)有限公司的辯護人發表了辯護意見,法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。
  劉漢等36人涉黑案中,陳力銘等5人案、桓立柱等3人案、曾建平等5人案、曠曉燕等3人案、劉學軍等3人案、劉維等7人案經過法庭調查、法庭辯論、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,已分別於4月1號、2號、16號休庭。在7個案件的庭審過程中,公訴人出示了大量證據,多名證人出庭接受法庭調查,36名被告人和其分別聘請的49名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,多數被告人當庭認罪、悔罪。
  部分被告人親屬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媒體記者和群眾代表旁聽了庭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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