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海網(微博)11月21日訊 據台媒報道, “藍委”爆料臺大醫院強摘器官疑雲,台“衛福部”昨會同臺北市衛生局親赴臺大醫院釐清,但因資料久遠須彙整,先請院方提供相關資料給衛生局,再認定是否違法;臺大醫院表示將儘速提供。
  台“衛福部次長”許銘能表示,依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》規定器官摘除,須在醫師宣判死亡後才能進行,大多數以腦死為判定依據,臨床上通常會確定心跳停止,經家屬同意就可摘取器官,因此是否在傷患未腦死前就用藥使心跳停止,將成為違法釐清關鍵點;依“立委”陳情提供的文獻資料,臺大在傷患心跳未停止前就用藥,但資料並沒有顯示傷者是否已經判定腦死。
  與柯文哲共同掛名研究的臺大外科教授陳益祥表示,病人是家屬同意放棄治療,於心跳停止後才裝上葉克膜的,而打酚妥拉明,是為了讓病患要走前減少死亡痛苦。另一位不願具名研究計劃作者表示,論文有被國際期刊接受,代表倫理上沒問題,且臺大執行已不是先例,荷蘭最早有相關研究,“為什麼不表揚我們可以多救幾個人,反而爆料重傷!”
  責任編輯:吳生林  (原標題:爆臺大醫院強摘器官台"衛福部":是否腦死為關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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