價格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,一方面應通過合理的價格信號促進市場競爭,另一方面要以結構性改革的成效惠民生,消除一些百姓眼中“價改就是漲價”的印象。放開價格不等於政府袖手旁觀,能否在改革後使價格保持在百姓合理心理預期內,關係到這輪改革的成敗。首先,不能在改革過程中夾雜部門利益,更不能夾雜任何企業利益,物價部門角色應由制定價格向制定規則轉變。其次,改革後,必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,保護廣大消費者權益,防止市場主體濫用定價權。此外,還應加強價格監測、成本調查和監督檢查,嚴肅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。價格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先導器,新一輪價格改革已箭在弦上。據新華社電  (原標題:價格改革非“一漲了之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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