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西都市報訊(記者張想玲)23日,省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,明確從今年9月起,中石油、中石化供我省的非居民用天然氣(含CNG氣源),由此前的2.143元/立方米上漲到2.44元/立方米,CNG終端價格從4元/立方米下調至每立方米3.8元/立方米,從11月1日起全面停止向城市出租車征收天然氣價格專項調節金。
  居民生活用氣、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、養老福利機構用氣、城市(鎮)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用氣等執行的居民用氣價格均不作調整,存量氣中化肥生產用氣門站價格暫不作調整,仍執行全省統一化肥生產用氣最高門站價格,其價格標準為每立方米1.34元。  (原標題:11月起停止征收 天然氣價格專項調節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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